上饶市中心医院进修申请须知
一、进修对象:
1. 申请来我院进修者,均需单位委派,我院目前不接受个人申请进修。
2. 资格要求:
医师系列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助理资格证书以上;
护理系列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(注册);
技师系列需具有技士资格以上。
二、 申请程序:
1.拟进修人员需填写《进修人员申请表》并签署《进修人员承诺书》(见附件), 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递交我院科教科。进修申请学习周期一般为 3 个月至 1 年。3 个月以下的进修者将视为参观学习,不发结业证,可开具学习证明。
2.报到时请带好介绍信、进修申请表、进修人员承诺书、执业证原件、资格证原件、毕业证原件、身份证原件;护理进修人员需写好进修计划(一式两份); 自行携带必要的日常生活用品。特别强调,需要自备工作服,护士需准备护士、裤、鞋、帽、头花。
3.可直接携材料前来报到。报到前请自行审核资质及材料,带好上述所需全部材料于直接来科教科报到。
三、其他要求:
1.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回院搞晋升等,如本年度有上述安排,请不要申请来我院进修。另外也一律不安排探亲假、寒暑假、公休假,不接待来院探亲。一般不批准事假,确因特殊原因必需请假者,必须由原单位组织来函,说明理由,我院酌情批假。科室准假不得超过三天,三天以上须经科室及医务科、护理部批准。不经审批擅自离院者作旷工处理,视情节分别给予不发结业证,终止进修等处理。
2.进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科目进修学习,中途不得任意变更计划,不得私自转科,对提前或中途终止学习,必须单位公函证明原因,进修费概不退回。
3.进修期间严重违犯本院劳动纪律、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者,我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原单位及取消进修资格退回原单位等处理。违法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4.进修人员在我院学习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发生医疗纠纷,或造成精密、贵重仪器损坏,将由选送单位及进修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, 申请来我院进修默认同意此条款,请慎重推荐选派。
四、报到地址及联系电话:
地址: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 101 号(门诊楼4 楼行政办公区 B 区 B12 科教科办公室)
联系人:陈主任 联系电话:18079323866 0793-6060637
联系邮箱:981698549@qq.com
来院路线:
1 、可乘坐 6 路、k6 路、10 路、15 路、T 15 路、16 路、T 16路、17 路、50 路、51 路、106 路、107 路、116 路公交车在市中心医院站下车。
2 、 自驾:可直接导航定位上饶市中心医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