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饶市中心医院连续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,并于2025 年04月14日09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响应文件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RYZFCG-2025-021
项目名称:上饶市中心医院连续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
预算金额: 410000.00元人民币
最高限价: 396000.00 元人民币
采购需求:
序号 | 产品名称 | 数量 | 单位 | 采购预算总金额 | 技术需求 |
1 | 连续血液净化设备(进口) | 2 | 台 | 410000.00元 | 详见招标文件 |
注:
1、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安装、调试完毕。
2、本次采购的连续血液净化设备为进口产品,不限制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参与采购活动,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、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。
二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1.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1.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2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(提供承诺函);
2.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(提供承诺函);
2.3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,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(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),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;(提供承诺函)。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(提供承诺函)
4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。
5、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、监狱企业、节能、环保产品、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,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。
6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(1)提供二、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(新版) 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(旧版) ,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;
(2)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,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( 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,不需提供);
(3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、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,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;
三、获取谈判文件
时间:2025年04月03日至 2025年04月10日,每天上午09:30 至 11:30 ,下午 14:30 至 16:30 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到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。(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按照“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-3”中的要求提供两份报名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(鲜章)且装订成册,原件现场核对)。
注:凡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,必须就此采购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。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,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(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)。
四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、谈判时间和地点
2025 年04月14日09点00分(北京时间)
地点: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七、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1.采购人信息
采购人名称:上饶市中心医院
联系人:欧女士
联系电话:0793-6060651
联系地址:上饶市凤凰东大道101号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
联系方式:13168422612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郑怡佳
电话:13168422612